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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星科技过会:今年IPO过关第31家 国投证券过首单
发布时间:2024-08-18点击数:

  QY球友会网站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7日讯北交所上市委员会2024年第13次审议会议于昨日上午召开,审议结果显示,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聚星科技”)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这是2024年过会的第31家企业(其中,上交所和深交所一共过会19家,北交所过会12家)。

  聚星科技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翟平平、甘强科。这是国投证券今年保荐成功的第1单IPO项目。

  聚星科技长期致力于电接触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电触头和电接触元件,产品主要用于生产继电器、开关、接触器和断路器等各类低压电器。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陈静直接持有公司62.64%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同时,陈静持有温州聚一11.50%的出资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其配偶陈林霞持有温州聚一4.00%的出资,二人通过温州聚一控制公司4.89%的股权。陈静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其与陈林霞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67.53%的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聚星科技拟在北交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38,830,000股(含本数,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5,824,500股(含本数),包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在内,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44,654,500股(含本数)。

  聚星科技拟募集资金24,294.12万元,用于生产线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1.请发行人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及期后应付票据结算的发生额及占各期采购金额的占比,报告期内开具的应付票据的贴现及背书情况,报告期后应付票据开具对象,模拟测算从银行借款的资金成本,结合实际贴现成本分析采用应付票据结算的必要性与合理性。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补充核查针对主要供应商采购的物流单据、收货单据与采购合同数量、类型、金额是否匹配并发表明确意见。

  2.请保荐机构:(1)对发行人主要客户补充走访,了解发行人产品性能表现、产品质量等情况,是否曾发生重大产品质量纠纷。(2)对发行人采购、生产过程进行穿行测试,核查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采购及其周期、接到订单后实际生产周期、接到订单至实际交货周期、主要客户重点产品实际生产领料与产品设计配方的一致性等,重点关注与申报文件的一致性及其合理性。(3)组织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中介机构进行监盘并做好记录。(4)补充分析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产品毛利率差异。请保荐机构对上述问题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关于业绩波动及线)结合报告期各期银、铜的市场价格与发行人原材料采购价格差异,对比同期市场银价与公司电触头、电接触元件产品销售单价、销售成本,说明发行人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合理性,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率波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波动趋势存在差异的原因,电触头、电接触元件相关产品在报告期各季度的含银量变化的原因。(2)对比分析2023年收入增长较多的前二十大客户与报告期内新开拓客户向发行人采购的情况,说明发行人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但来自大客户的收入持续下降的原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是否一致,针对大客户流失的应对措施,期后是否仍存在大客户收入下滑的情况。(3)结合发行人客户公牛集团、美硕科技的行业地位,发行人的议价能力,与福达合金、温州宏丰主要竞品的区别等情况,说明发行人2023年度对公牛集团、美硕科技等客户销售额下降的原因,发行人是否面临较大的竞争压力,发行人核心竞争优势的具体体现。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款项结算。请发行人:(1)结合向供应商应付票据详细情况、2023年末对不同银行应付票据余额、保证金金额、期末出质票据余额、抵押资产内容及余额,说明报告期内应付票据大幅增加的原因,是否存在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融资,是否存在无法兑付的情况。(2)说明期后总资产与总负债增加的主要内容及原因,期后应付票据是否仍大幅增加,与同行业公司变动趋势是否一致。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就发行人销售真实性、采购真实性以及是否存在资金体外循环发表明确意见。

  3.关于募投项目。请发行人:(1)结合报告期内分红金额、货币资金余额等情况,说明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规模的测算依据及合理性,主要股东现金分红的用途,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流向主要客户、供应商或关联方的情况。(2)结合行业特点、市场需求、技术优劣势、竞争格局、现有产能利用、战略合作协议、在手订单、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等情况,说明本次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新增产能消化的可行性,募投项目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