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陕西省微波集成工程研究中心等8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陕西省“四主体一联合”石油石化装备故障诊断校企联合研究中心等25家“四主体一联合”校企联合研究中心进行了建设验收
8月20日,记者从省科技厅获悉:按照《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陕西省微波集成工程研究中心等8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陕西省“四主体一联合”石油石化装备故障诊断校企联合研究中心等25家“四主体一联合”校企联合研究中心进行了建设验收。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陕西省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工程技术研究、行业技术创新、成果转移转化的产千亿球友会学研融合平台,依托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组建,以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转制院所)或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为主要建设主体,包括“四主体一联合”校企联合研究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两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主要任务包括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先进技术集成、科技成果转化,研制重要装备样机及关键零部件,提升企业技术创新水平,推动相关产业领域科技进步,开展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与交流等。
经现场验收和综合评议,这33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建设期内围绕相关领域开展技术攻关和工程化研发,初步形成了一批技术成果,产生了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具备了较强的科技成果产业化能力及辐射扩散能力,基本实现了预期建设目标,达到验收标准,同意通过验收,并正式纳入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序列进行管理和考核。
据了解,通过验收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科技厅将按标准给予建设经费后补助,支持开展创新研究、科研仪器设备维护及人才培养;按照突出重点、兼顾平均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倾斜支持依托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