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学院2024年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取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
本次招聘岗位为教师岗位和辅导员助理岗位,招聘数量共15名,其中教师岗位9名,辅导员助理岗位6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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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25-60周岁。信息安全技术应用或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
本次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两个月。
1.工资项目由基本工资、考勤工资、绩效工资构成,基本工资按照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考勤工资暂定每月1500元,绩效工资根据本人履职情况酌情发放,具体标准由学院研究确定。
3.按有关规定参加各类社会保险,由第三方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需按规定负担个人部分。
4.享受采暖费,采暖期按照5个月计算,发放标准每月700元,按照实际派遣月数核发。
6.不享受财政核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校内绩效及除约定工资项目之外的其他工资项目。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表(附件1),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国(境)外学校毕业的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在报名截止前将上述材料一并发送指定邮箱:
1.学院将对所有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在学院官网进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学院官网信息。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802室。(张家口市经开区马路东街道胜利南路50号)
③报名岗位有专业经历要求的需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原件及缴纳社保记录;
④资格审查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材料)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⑤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面试(或笔试)通知书,凭面试(或笔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现场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辅导员助理(宿管)岗位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式。
报名人数较少的,采取面试方式。若报名人数较多,将增加必要的笔试环节进行初选。具体考试方式由学院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若增加笔试环节,笔试安排在学院官网发布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学院官网信息。
教师岗位面试时间10-20分钟,面试环节包括自我介绍、试讲和专家提问。自我介绍不超过3分钟;试讲由学院指定教材,现场由主考老师抽取试讲章节,应聘者在指定教室备课30分钟,之后试讲,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体育教师面试需进行现场教学示范。
辅导员助理(宿管)岗位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环节包括自我介绍和专家提问,自我介绍不超过3分钟。
面试期间封闭管理,面试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报到。上述证件不齐备或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采用笔试+面试方式的,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不参与最终成绩的计算,最终以面试成绩为准。
3.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如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拟体检人员。
1.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的要求执行。
2.体检人员如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有间歇性精神分裂症病史或现症精神分裂症、严重抑郁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或依赖者等不适宜担任教师情形的,应在体检表中填报,并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后果自负。
3.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4.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5.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经学院研究同意,可按照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1.由学院通过档案审查、政审函调等方式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报考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最终核实确认。
2.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教人〔2023〕14号)要求,拟聘用教职员工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不得聘用;拟聘用教师经查询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不得聘用。
3.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动弃权而产生的空额,经研究同意,可按照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人员。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在学院官网公示拟聘人员,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反映有问题且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入职手续并到学院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等,取消聘用。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方案,详细了解招聘条件、用工形式、薪酬待遇以及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请如实、准确填写网上报名表(附件1)的各项内容,因虚报、误填、漏填造成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责任自负。
2.面试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和影音像设备进入考场。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候考室。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3.面试考生在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接受考核。考生不得向考官和考室工作人员提供本人考核序号以外的任何信息,否则,取消其资格。
5.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考生。
6.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不得损坏公物。
7.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8.因考生自身对网上信息不及时关注、手机通讯不畅或其它各种原因导致招聘考核信息不能及时传达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9.本次考试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招聘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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