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叶国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叶国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职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叶国华先生与公司签有保密协议,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叶国华先生的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叶国华先生所负责的工作已平稳交接,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研发等工作均有序推进。叶国华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研发实力、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核心技术人员叶国华先生的辞职报告。叶国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并不再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辞任后,叶国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叶国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其辞去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叶国华先生,男,197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南理工大学工业装备与控制工程硕士学位,波士顿大学航空与机械硕士学位。曾就职于Boston-Power,XALTEnergy,ForseePower,以及FiatChrysler等企业,担任技术总监,研发负责人,总工程师等岗位。2020年10月加入本公司,离职前担任公司首席技术官,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叶国华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了公司技术研发工作,其参与研究并申请的专利均为职务成果,相应的知识产权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等事项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其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完整性,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技术创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叶国华先生与公司签署了保密相关协议,双方同意,无论叶国华先生因何种原因离职,叶国华先生离职之后仍对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公司或属于第三方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叶国华先生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直至公司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后,原核心技术人员仍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不存在对公司业务发展、技术研发、项目进度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叶国华先生的岗位调整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截止2024年6月,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315人,占员工总数比重为15.2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国华先生已完成工作交接,公司各项研发活动均处于正常有序的推进状态。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团队的建设,在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的同时,不断进行研发体系、研发团队的建设和完善,通过多种方式为公司研发团队培养后备新生力量,引进优质人才,持续搭建研发人才梯队,确保公司的研发创新能力。
1、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稳定,叶国华先生已完成工作交接,与公司在保密内容以及权利义务等事项进行了明确约定,对公司的研发项目推进、生产经营、核心竞争力等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叶国华先生在任职期间参与申请的专利均为职务成果,相应知识产权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其离职不会影响公司知识产权权属的完整性;
3、目前公司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公司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8号),同意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5.9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7,7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68,210,141.5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9,539,858.4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7日全部到位,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6月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5-00017号)。
公司2024年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907.67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8,337.37万元(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2021年6月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之子公司东莞凯德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凯德”)于2021年10月与本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3,120.02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10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以及“动力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高于承诺投入金额系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继续投入项目所致。
注3:“动力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本期实现收入8,923.73万元,未达到预期效益。主要是受锂电行业周期变化与产能消化不及预期影响,且公司自主研发的大圆柱电芯仍处于市场推广阶段,因电芯是下游整车厂核心关键材料之一,下游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认证检测评估后方会进行采购。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东莞凯德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德新能源”),为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2024年度为凯德新能源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增加担保额度3亿元,调整后公司2024年度为凯德新能源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5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凯德新能源的担保余额为26.62万元;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3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向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2亿元,向相关子公司的应付账款履约提供担保不超过1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披露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因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增加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凯德新能源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增加担保额度预计3亿元,即2024年度公司为凯德新能源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5亿元。上述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信用证、贴现、福费廷、供应链金融、国际贸易融资等业务。综合授信额度和具体业务品种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本次增加担保额度的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上述担保业务,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签署相关合同、凭证等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动自行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研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蓄电池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上述2023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在预计的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的方式、期限、金额及反担保等内容,由公司及子公司在办理实际业务时与金融机构或供应商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被担保人整体经营和财务状况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同时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增加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增加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企业发展的正常经营需要,同时,全资子公司凯德新能源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作为控股股东,能够及时掌握其日常经营状况,并对其银行授信额度拥有重大的决策权,能在最大范围内控制担保风险,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本次对2024年度增加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经营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整体经营和财务状况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本次增加担保额度事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24年度增加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6.6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0.02%、0.01%;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6.6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0.02%、0.0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2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启明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0)。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4年度增加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经营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整体经营和财务状况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本次增加担保额度事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增加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已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敬请查阅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投资者可于2024年09月12日(星期四)至09月20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24日发布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9月23日上午11:00-12:0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9月23日上午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9月12日(星期四)至09月20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292.6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其中,信用减值损失2024年第一季度转回162.48万元;资产减值损失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1,414.8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份,均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经测试,2024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6.71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570.85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5.17万元。
本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公司本期应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689.87万元。
2024年1-6月,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2,292.60万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292.60万元。公司2024年1-6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2024年1-6月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线月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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