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亿球友会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7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毛萍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1、审议通过《关于<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我们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2)。
3、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子对抗装备科研及生产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7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向荣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为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1、审议通过《关于<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线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并就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2)。
3、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要求,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卫星导航产品产业化项目”“卫星通信产品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受行业宏观环境变化,终端用户节奏减缓,项目实施节点有所调整,产品研制、量产进度不及预期。考虑到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为确保投资效率,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拟将“电子对抗装备科研及生产中心建设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5年6月30日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同意聘任覃光全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充分发挥网络互动优势,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覃光全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覃光全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覃光全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4,700股股份,通过南京盟升志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302,000股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覃光全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第四届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全体委员对副总经理候选人的提名、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经审阅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的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副总经理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覃光全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覃光全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出生,2002年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学历。2002年至2012年曾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研究所工程师。2012年加入成都盟升科技有限公司,曾任公司导航研发部部长,现任成都盟升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8月至今担任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覃光全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4,700股股份,通过南京盟升志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302,000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8月27日,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盟升电子”)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卫星导航产品产业化项目”“卫星通信产品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265.63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1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67.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2,098,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37,847,017.5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4,251,582.45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28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7月28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90523号)。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盟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盟升科技”)、成都国卫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卫通信”)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在公开发行时,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同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自贸试验区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2)。
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卫星导航产品产业化项目”“卫星通信产品产业化项目”已实施完毕,并于2023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累计已使用31,712.25万元,剩余4,265.6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利息净额为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同时,募集资金在银行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截至2024年7月31日,“卫星导航产品产业化项目”和“卫星通信产品产业化项目”相关设备及工程建设均已完成,且已于2023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由于部分设备、工程尚处于工程结算或质保期内,根据合同约定,尚未达到最终结算工程款、质保金的支付条件,尚未支付的部分合同金额约为2,263.05万元(暂估金额,实际金额以按合同约定进行工程结算审计审定后的金额为准),主要为工程项目的最终审计结算款、工程与设备的质保金等。因审计结算、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含上述尚未支付的合同金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完成补流后在达到结算、质保金支付条件时通过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265.63万元(包含待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和利息收入净额等,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后续尚需支付的合同尾款和质保金等,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卫星导航产品产业化项目”“卫星通信产品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265.63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盟升电子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盟升电子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1、《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投资者可于2024年9月2日(星期一)至2024年9月6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了《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以网络图文互动方式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现就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于2024年9月9日(星期一)上午10:00-11:0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路演中心()在线召开。
公司董事长向荣先生、总经理刘荣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毛钢烈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陈英女士、证券事务代表唐丹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有可能进行调整)。
1、欢迎投资者于2024年9月9日上午10:00-11:00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路演中心(),在线年9月6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盟升电子”或“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1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67.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2,098,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37,847,017.5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4,251,582.45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28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7月28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90523号)。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52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0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272,641.5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4,727,358.49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9月18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9月18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90838号)。
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7,769,740.38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89,806.28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4,109,295.97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理财产品余额)。
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0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06,190.47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01,450,214.32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理财产品余额)。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盟升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国卫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在公开发行时,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自贸试验区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报告期内,公司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履行状态良好。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盟升科技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报告期内,公司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履行状态良好。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有5个首发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有2个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1)。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可转债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2)。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半年度,公司首发募集资金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10,000.00万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2024年半年度使用暂时闲置首发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89,806.28元,期末理财产品余额为0元。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2024年半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06,190.47元,期末理财产品余额为0元。
2024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已于2022年12月31日达到可使用状态,“卫星导航产品产业化项目”“卫星通信产品产业化项目”已于2023年12月31日达到可使用状态,报告期内的募集资金使用为支付的部分工程尾款、设备质保金等。
2024年半年度,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其他情况。
2024年半年度,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9,975,114.93元,同比下降65.8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039,261.60元,同比下降238.5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54,164,685.91元,同比下降329.82%。主要系受行业宏观环境持续影响,终端用户节奏减缓,项目实施节点有所调整,产品研制、量产进度不及预期,公司收入同比下降。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卫星导航系列、卫星通信系列两大业务板块,涵盖军品业务和民品业务,为国防、航空、海洋渔业等多个领域客户提供终端产品和技术服务,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拥有深厚的技术积累以及较为稳定的客户资源,并承担了多个重点项目的研制、生产。二十大报告提出“开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新局面”等新内容,并第一次整体提出国家总体安全体系。根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交的预算草案显示,2024年全国财政安排国防支出预算为16,655.4亿元,同比增长7.2%。二十届三中全会的《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未来将持续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改进武器装备采购制度,建立军品设计回报机制,构建武器装备现代化管理体系。从各大产业发展趋势来看,军工产业将仍是中央和政府要重点关注的核心领域,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因此,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8月27日,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盟升电子”)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电子对抗装备科研及生产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52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0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272,641.5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4,727,358.49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9月18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9月18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90838号)。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盟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盟升科技”)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披露,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2)。
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电子对抗装备科研及生产中心建设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与投入情况,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电子对抗装备科研及生产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电子对抗装备科研及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尚未投入募集资金。受行业宏观环境变化,终端用户节奏减缓,项目实施节点有所调整,产品研制、量产进度不及预期。考虑到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为确保投资效率,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拟将“电子对抗装备科研及生产中心建设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5年6月30日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2020年10月,电磁空间安全作为一种非传统安全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修订草案)》重大安全防卫领域。随着我国逐渐由军事大国走向军事强国,对于自身“海、陆、空、天”多维一体综合防御需求也相应提升,而以电子进攻、电子防护、电子支援等为主要目的的电子对抗装备,将得到重新认识与重点发展。
公司对于电子对抗产品的研发,是对现有卫星导航、卫星通信系列产品所涉无线电信号收发处理技术进行充分吸收利用后,凭借高频段毫米波核心技术人才及掌握的核心技术作为支撑而进行的战略布局,因此电子对抗产品从技术电子对抗装备科研及生产中心建设项目来源看属于当前产品技术的衍生。公司期望实现“导航+通信+对抗”一体化产业协同布局,以此保障和提升公司整体抗风险能力,能有效助力公司深耕优势领域,聚焦主业,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十九届五中全会中提出,要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实现富国和强军相统一;要加快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全面加强练兵备战,确保2027年实现建军百年奋斗目标。根据《中央关于强调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指出,要打造高水平战略威慑和联合作战体系,加强军事力量联合训练、联合保障、联合运用,加快武器装备现代化,加速武器装备升级换代和智能化武器装备发展。根据《关于构建新型军事训练体系的决定》指出,全军要坚持聚焦备战打仗,坚持实战实训、联战联训、科技强训、依法治训,强化改革创新,加快构建新型军事训练体系,全面提高训练水平和打赢能力。未来国防信息化、智能化和联合作战体系建设的快速推进与实战训练,以及武器装备升级换代将催生大量军工电子产品的需求。
2024年3月5日,根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交的预算草案显示,2024年全国财政安排国防支出预算为16,655.4亿元,同比增长7.2%。
2024年7月15日,二十届三中全会的《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未来将持续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改进武器装备采购制度,建立军品设计回报机制,构建武器装备现代化管理体系。
从各大产业发展趋势来看,军工产业将仍是中央和政府要重点关注的核心领域,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因此,公司认为“电子对抗装备科研及生产中心建设项目”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该项目,并延长该项目开始建设时间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公司将对该项目的相关市场、产业政策进行持续观察和研究,计划在项目建设条件更加成熟之后,结合公司整体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开展项目建设。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是公司充分考虑了项目建设进度、市场环境实际情况及未来规划做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整合资源、统筹推进、优化协调,确保募投项目后续的顺利实施。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电子对抗装备科研及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电子对抗装备科研及生产中心建设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5年6月30日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子对抗装备科研及生产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盟升电子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审慎论证决定继续实施该项目。
1、《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