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亿球友会今年以来,我们全面贯彻习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围绕省委全会、省科技奖励大会和市委全会、市科技创新大会部署,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为核心,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科技创新发展,着力补齐基础研究短板,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科技创新能力指数由全省第5位上升到第4位,提升幅度列全省第3位。2019年,全社会研发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为2.65%,提高0.24个百分点,提升幅度全省第1位;今年1-10月,全市规上工业研发经费129.56亿元,同比增长12%;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同比增长5.3%,比规上工业投资增速高12.9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610.47亿元,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50.7%,同比提高4.6个百分点。
1. 全力“保”创新主体稳定。全面推行科技型企业“常年申报、常年受理”认定模式,举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培训,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预计新增高新技术企业425家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1231家,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制定出台稳科技企业、科创平台等8条政策举措,全力支持创新主体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研发活动。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及团队的房租减免期由3个月提高到6个月,已减免房租1103万元;提高企业科技创新券使用额度和抵用额度,1-11月,全市发放创新券4518.08万元、使用1916.80万元,同比增长24.2%、45.5%。
2. 全力“保”企业产业链技术链稳定。系统分析产业链断链风险和配套研发关键环节,建立产业短缺技术、替代进口技术和“卡脖子”技术三张清单,梳理提炼企业技术需求321项,组织开展“十大产业集群科技项目对接”活动,围绕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传统产业共性技术攻关等领域,实施市级科技计划项目36项,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9项,带动全社会研发投入2.26亿元。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省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17项,创历史最好成绩。
3. 全力“稳”人才、“聚”人才。抢抓窗口期,加快创新人才集聚。完善人才便捷服务机制,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来绍开展工作的省级、市级“海外工程师”,经认定可视作在绍工作时间;对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通过“告知+承诺”的方式,全流程实现网上“不见面”办理。组织申报国家高端外专项目18个、国家领军外专人才项目15个、省“海外工程师”64个;申报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32个,11个通过网评。
4. 全力“稳”企业有效研发投入。制定实施《全社会研发投入专项提升行动计划》,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委托第三方机构,扎实推进企业研发信息管理系统全覆盖。以规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为重点,加强精准服务和业务培训,通过“分片包干”“一对一指导”等方式,宣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普惠政策,讲解企业研发费用归集方法,指导企业扩大有效研发投入。1-10月,全市规上工业研发经费129.56亿元,同比增长12%。
1. 加快绍兴科创大走廊建设。按照“一核引领、七平台联动、多点支撑”总体布局,抓好“1+7”重大平台建设的规划落地实施,编制实施十大标志性工程和107个重点项目。加快镜湖科技城、滨海科技城建设,全面启动科创大走廊展示馆、创研科技园等标杆性项目建设。举办绍兴科创大走廊科技金融合作推进会,组建杭州湾科创大走廊科技金融联盟。
2. 推进高新区改革提升。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整合提升全省各类开发区(园区)的指导意见》精神,充分发挥滨海新区体制机制优势,制定《绍兴国家高新区整合提升工作方案》,推进绍兴国家高新园区与滨海现代医药省级高新园区整合提升,做大做强国家高新园区,全市所有省级以上高新园综合评价均进入全省前50%位,其中,新昌高新区、柯桥高新区分别居第4位、第10位。支持新昌县申报科技抗疫—先进技术推广应用“百城百园”行动。
3. 推进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越城节能环保、柯桥现代住建、上虞泛娱乐、诸暨金属加工、新昌茶叶、滨海现代医药等6家综合体新进入省创建名单,位居全省第1位。强化要素集聚和示范引领,制定《绍兴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推动综合体早出成效、早建成效。全市已有12家省级综合体在省绩效评价中均良好以上。
4. 推进创新创业平台提质增效。今年,省级备案众创空间14家,2家列入省级优秀众创空间。强化示范引领,首次开展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年度绩效评价工作,重点围绕“孵化企业情况”“孵化服务能力”“孵化绩效”等方面进行评价,评定一批市级优秀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深化与创新大国和关键小国的科技合作,组织卧龙电气、三花智控等9家单位申报省级海外研发机构、国际合作基地,上虞日本福井海外创新孵化中心成功创建省级海外创新中心。
1. 加快完善实验室体系。通过地方主导创建,在集成电路、现代纺织、新材料等领域谋划建设实验室,争取列入省级布局。围绕“双十双百”集群制造培育,制定出台《绍兴市重点实验室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全市重点实验室备选库,启动市级重点实验室培育工作,新认定市级重点实验室3家、培育8家。
2. 谋划建设新型研发机构。深入贯彻省政府有关文件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批示精神,制定《关于加快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绍兴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按照引进共建、优化提升、整合组建、重点打造等方式,市县联动、梯度培育,组织天津大学浙江绍兴研究院申报省级新型研发机构。
3. 提升产业研究院建设实效。制定出台《绍兴市产业研究院绩效评价办法》,建立以创新投入、成果转化、人才引育、服务地方经济等方面为重点的绩效评价体系,表彰中纺院江南分院、武汉理工大学绍兴研究院、浙工大新昌研究院、西安工程大学柯桥研究院等4家绩效评价优秀单位,加快推动我市产业研究院从量的扩张转向质的提升。加强与高校院所对接,上海交通大学绍兴研究院、江南大学(绍兴)产业技术研究院、浙江大学绍兴研究院等落地。
4. 开展“揭榜挂帅”项目攻关。制定《绍兴市重点项目攻关“揭榜挂帅”实施方案》,收集、分析企业技术攻关需求,建立“发榜、揭榜、评榜、奖榜”闭环流程,面向全球发布了首批35项技术核心关键技术攻关需求,揭榜总金额1.2亿元,带动全社会研发投入超10亿元。其中总投入5000万元以上项目6个、1000万元以上项目20个。
1. 召开全市科技创新大会。贯彻落实市委全会精神,研究部署高水平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任务,表彰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优胜单位,科学技术奖获奖单位。按照“一年一评估、一年一微调”的模式,全面修订完善绍兴科技创新政策,出台政策实施细则。准确把握新时代国内外发展环境和形势深刻变化,编制《绍兴市科技创新“十四五”发展规划》。
2. 进一步推广新昌全面创新改革经验。科技部、省科技领导小组专门发文推广新昌全面创新改革经验,并作为唯一科技案例入编《新浙江现象案例选》。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广新昌全面创新改革经验 提升区域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摸排并编制各区、县(市)推广科技创新新昌经验案例汇编,积极推动科技创新新昌模式在全市推广应用。
3. 深入实施科技惠民工程。全力助推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组织申报省级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3家、省级星创天地3家。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派遣第十四批科技特派员共118人,其中团队特派员9支84人,综合体特派员4支34人。深化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上虞区积极申报省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区,指导推进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区工业废水近零排放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
4. 深化科技“三服务”活动。加快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拨付,帮助企业、平台向上争取要素资源,获国家、省科技资金支持2.1亿元。结合“三驻三服务”活动,选派重点骨干担任政企联络专员,联动“技术专家”“部门行家”,帮助企业破解研发难题。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组织参加“大院名校绍兴行—北京工业大学专场对接”“外国专家绍兴行—生物医药对接专场”等活动18场,共邀请知名高校院所250多名专家教授与绍兴1000多家企业开展精准对接。1-10月实现技术交易额79亿元,同比增长119%,实施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120项。
1. 加强科技创新工作的领导。召开市委科技创新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市委科技创新委员会工作要点、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工作要点,研究确定绍兴科创大走廊建设重点项目计划。按照“重要窗口”新目标新使命,制定实施“机关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在科技系统得到及时全面贯彻落实。
2. 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两个责任”,深入推进“清廉科技”建设,制定书记抓党建责任清单,强化党组书记、机关党组织书记和下属党支部书记(简称“三级书记”)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的意识。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建立健全责任闭环、工作闭环。
3.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规范机关基层党组织设置,配齐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考核化、考核绩效化”要求,建立重点工作督办制度,对市领导批示交办任务、局重点工作实行限期办结,推进各项工作落地。用好“处室长沙龙”“青年科技论坛”等学习交流平台,提高干部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切实增强“三驻三服务”能力和水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聚焦科技自立自强,坚持创新核心地位,对标浙江世界三大科创高地建设,扎实推进高水平创新强市建设,努力交出高分报表,为建设“重要窗口”展示更多“绍兴风景”提供科技支撑。力争全年实现:全社会研发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3%左右,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长10%以上,培育高新技术企业3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000家以上,实现技术合同交易额100亿元以上。具体工作按照“重支撑”“强主体”“补短板”“优服务”“增活力”“抓队伍”思路,抓好六个方面工作:
1. 聚力推进科创大走廊3大科技城建设。全面推进绍兴科创大走廊建设,加快“1+7”创新平台建设,重点推进镜湖、滨海、鉴湖三大科技城建设。高水平建设镜湖科技城,重点建设创研科技园、生态创新谷、科创基地三大园区,打造“站城一体、文旅辉映、三生融合”的现代化科技新城。加快建设滨海科技城,重大抓好科创园、精准医学产业园、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集聚区等创新平台,打造成大湾区先进制造基地。打破行政区划限制,联动越城区东湖、上虞区道墟等区域,谋划建设鉴湖科技城。
2. 稳步推进7家省级以上高新区改革提升。聚力系统性重构、创新性变革,分层推进7家省级以上高新园区整合提升。重点推进绍兴国家高新区与滨海现代医药省级高新区、新昌高新区与新昌经济开发区整合提升,诸暨现代环保装备高新区整合诸暨临杭产业园、诸暨珍珠产业园区相关配套区域,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持续巩固整合成效。支持柯桥区高新区、上虞高新区、嵊州高新区进一步做大体量、做优质量,努力争先进位。
3. 全力提升10个产业研究院建设水平。加强与高校院所对接,完善建设运行机制,重点提升浙江大学绍兴研究院、上海大学绍兴研究院、天津大学浙江绍兴研究院、武汉理工绍兴高等研究院、上海交大绍兴研究院、江南大学绍兴研究院、西北工业大学绍兴研究院、东华大学绍兴研究院、中纺院江南分院、中国科学院浙江数字内容研究院等10个产业研究院建设实效。完善以创新投入、成果转化、人才引育、服务地方经济等为重点的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产业研究院绩效评价,每年表彰一批绩效评价优秀单位,加快推动我市产业研究院从量的扩张转向质的提升。
1. 深化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倍增”计划,制定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方案》,大力培育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建立健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后备库,市县联动、以奖代补,加大对入库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快培育具有产业链控制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头部企业”,做强做大一批百亿规模的创新龙头企业,增强全球资源配置能力。2021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000家以上。
2. 实施全社会研发投入专项提升行动。全面落实科技型企业税收优惠和财政支持政策,建立健全研发后补助、研发准备金、研发风险分担等措施,扎实推进企业研发信息管理系统全覆盖,建立创新导向的企业评价机制。加强精准服务和业务培训,通过“分片包干”“一对一指导”等方式,全力补齐高校、科研院所、建筑业和服务业、国有企业研发投入短板。2021年,全社会研发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为3%,规上工业企业R&D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达2.26%。
3. 推进“名士之乡”人才高地建设。以高成长科技型企业为引育重点,大力实施高层次人才“**行动”,完善高精尖缺人才开发目录库,大力引进未来产业亟需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深入实施省“海外工程师计划”、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实施新一轮“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持续推进“**计划”,引进培育一批专业水平一流、符合我市重大发展战略、产业转型升级急需的创新人才。2021年,引进国家与省级外专人才、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计划”以及省海外工程师等高端人才(团队)30个以上,柔性引进海外工程师300人次以上。
1. 着力推进实验室建设。瞄准科技前沿、聚焦战略需求,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建立“实验室培育库”,加快现代纺织、集成电路、新材料市级实验室建设,争取纳入省级实验室布局。以在绍高校、科研院所和建有省级企业研究院的龙头企业等为重点培育对象,布局建设一批市级重点实验室,争创1-2家省级重点实验室。
2. 健全技术创新中心体系。围绕柯桥现代纺织、滨海生物医药、新昌高端装备等重点产业集群和标志性产业链,支持地方政府联合科研优势突出的高校院所、创新型领军企业等,集聚整合科研力量和创新资源,谋划创建省级技术创新中心1-2家。实施规上企业研发活动和研发机构“两个全覆盖”计划,争取培育省级企业研究院、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40家以上。
3. 大力引育高端新型研发机构。落实好《关于加快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多元投入体系、探索新型体制机制,按照引进共建、优化提升、整合组建、重点打造等方式,建设一批既能解决应用基础研究的关键核心问题,又能为产业创新提供科技支撑的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2021年,建设市级新型研发机构10家,其中省级2-3家。
1. 提升16家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服务功能。支持诸暨大唐袜业、柯桥现代纺织等16家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加快设施场所建设、拓展公共服务功能,积极对接企业创新需求,全面梳理综合体“服务企业清单”“企业发展需求清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清单”等3张清单,打造为科技创新一站式服务平台。按照“传统块状经济、现代产业集群全覆盖”目标,谋划推进汽车零部件等综合体建设。
2. 深化两大“绍兴行”系列活动。坚持“引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用好科技创新地图,组织开展“大院名校绍兴行”“外国专家绍兴行”两大系列科技对接活动,有效对接国内外高校院所、创新基地的创新资源。坚持“小规模、多频次、精准化”,针对性组织企业上门对接国内重点高校院,实现常态化精准对接。全年组织(参加)科技活动30场以上,实施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120项以上。
3. 探索建立十大技术创新联盟。围绕我市十大产业集群和十大产业链,按照“创新贡献、风险共担、合作共赢”原则,发挥政府引导调控作用,制定完善扶持政策,支持中芯国际、浙江龙盛、浙江医药等行业内10家领军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组建技术创新联盟,推动重大技术成果中试熟化与工程化、产业化,推动重点产业进入全球价值链中高端。
1. 深入推广新昌经验,全面启动“十改联动”。以科技部发文推广新昌县科技经验为契机,深入推进新昌全面创新改革2.0版、积极探索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协同攻关、科技重大项目揭榜挂帅、产业创新研究院产业研究院绩效化、联盟化、规范化管理、一个科技项目实行“最多查一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科技人才市场化评价、科技金融投贷联动、科技成果评价交易、知识产权多元保护机制、建立区、县(市)科技创新指数评价机制等十方面改革,着力打造全国领先的全面创新改革先行区。
2. 积极融入长三角,推进科技“融杭联甬接沪”。积极对接长三角城市高端创新要素,加强与G60、杭州城西、宁波甬江科创走廊合作,推进创新券通用通兑、研发飞地、产业技术联盟共建,打造环杭州湾区域创新共同体。加强与“创新大国”“关键小国”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科技合作交流,支持企业建设、并购海外研发中心,共建研发飞地、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国际技术转移中心2家以上。
3.营造良好氛围,全面喊响创新光荣。召开全市科技创新大会,表彰一批科技创新突出贡献团队和专家,营造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紧扣创新型国家建设目标任务,认真做好创新型城市结题验收工作。深化乡村振兴、健康绍兴、美丽绍兴、智慧绍兴科技支撑,积极争创省级可持续发展示范区,新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20家。
深入学习贯彻习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对科技工作全面领导,突出加强政治建设,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在科技系统得到及时全面贯彻落实。牢固树立讲政治、重担当的用人导向,加强能力作风建设,坚决杜绝“说过了等于做过了,做过了等于做好了”现象,切实增强执行力、创造力、协同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清廉科技建设,常态化开展各项监督执纪工作,持之以恒纠正“”,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