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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透视:某能源集团科技创新体系
发布时间:2024-09-15点击数:

  某大型集团(后简称“D集团”)2002年重组成立,业务涵盖电力、煤炭、煤化工、能源服务等,近年还进入了新能源领域。该集团目前两个直属科研单位:科学技术研究总院和新能源科学技术研究院。其中,前者于2013年组建(组织结构如下图1),总部层面建有技术创新中心,且下属各二级分院也都建有技术创新中心;后者于2017年成立,并从2019年起与集团新能源事业部合署办公(组织结构如下图2)。

  典型的两级创新体制:即总部的一级科研主体+分/子公司的二级科研主体。在管理性质上,这些科研主体当前都作为科研业务单位,即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相关研究详见《集团创新发展体制:大院大所运用模式》一文)。

  从创新所面向的产业方向看,采取的是双体系模式:即以两个科研主体为代表的创新体系,分别回应新、老两类产业创新发展需求。从创新发展任务看,D集团当前既有传统业务(煤电)运营与发展问题,又有向战略新兴产业(新能源发电)转型发展问题。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在资源评估、选址、建设、运营、支持等方面科技需求完全不同,因此该集团以科学技术研究总院为代表的创新体系主要是针对传统煤电产业(但并不限制其开展新能源方面研究),而以新能源科学技术研究院为代表的创新体系则针对战略新兴产业(相关研究详见《集团科技创新体系构造:从“技术中心”到“创新中心”》一文)。

  从功能性质看,其科研主体具有“三功能”定位。即三中心合一(运营的技术保障中心、运发的技术中心和创发的研究中心):①运营的技术保障中心:指满足产业运营需要的生产技术管理和技术支撑保障职能,如技术监督、例行(技术)检查等;②运发的技术中心:通过现有技术(如学习和引进方式)实现提质、增效等运营发展性质的技术工作,如煤电机组技改等,还包括通过新技术线(如信息技术、大数据等)的引入实现运营发展;③创发的研究中心:技术创新发展类科技工作,典型的是对新兴技术的开发与使用。从其具体的功能状态看,现在前两类是D集团科技体系的主要功能,且第一类更是重点和主体性工作。

  从产研结合方式看,在新兴产业上“产业发展中心与研发中心”是一体化的。即在新能源产业上,其主体功能定位是六中心合一:指产业运营中心及其技术保障中心、产业运营发展中心及其技术中心、产业创新发展中心及其研究中心的功能合一(相关研究详见《企业创新体系内在构成:三个子体系》一文)。

  此外D集团还有一个突出特点,即从企业主体类型看,其在新兴产业上是三类企业主体的一体化:指科研主体、设计主体和产业主体合一,并集中体现在其四中心的设置上(如上图2);且设计主体在功能上还比较完整,有前端的勘测和后续的工业设计;而其产业主体功能,因尚处发展早期,主要表现为顶层管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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