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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西分局关于阳西县溪头镇六围水库、罗聘坑水库灌区水源补偿方案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21点击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阳西县溪头镇六围水库、罗聘坑水库灌区水源补偿方案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阳西县城三区福祥一街一巷2号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西分局,邮编:529800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工程(取水工程和输水工程)选址均位于阳江市阳西县溪头镇,其中:(1)取水工程:①响水河泵站(111°43′16.616″E,21°42′30.982″N)选址位于溪头镇响水河大桥上游右岸50米处。②新迳水库泵站(111°43′37.829″E,21°40′10.335″N)选址位于新迳水库溢洪道进水口千亿体育登录入口官网左岸45米(山包处)。③滑桥河泵站(111°44′11.891″E,21°42′17.095″N)选址位于溪头镇滑桥河大桥下游右岸45米处。(2)输水工程:①响水河泵站(起点)沿S278省道铺设供水管道通往六围水库灌区、罗聘坑水库灌区(终点)及新迳水库;②新迳水库泵站(起点)沿水库进库路铺设供水管道通往六围水库灌区、罗聘坑水库灌区(终点);③滑桥河泵站(起点)沿Y774铺设供水管道通往六围水库灌区(终点)。

  阳西县溪头镇六围水库、罗聘坑水库灌区水源补偿工程按三期建设,其中一期主要建设任务为:在溪头镇响水河新建水陂及取水泵站,通过铺设管道供水给六围水库灌区、罗聘坑水库灌区;二期主要建设任务为:在新迳水库新建取水泵站作为枯水期备用水源点,通过铺设管道供水给六围水库灌区、罗聘坑水库灌区;三期主要建设任务为:在滑桥河新建水陂及取水泵站作为特发情况下备用水源点,通过铺设管道供水给六围水库灌区。一期响水河泵站建设完工后可满足六围水库、罗聘坑水库灌区主要月份的灌溉用水需求,剩下11月、12月、2月需要从二期新迳水库调配用水,三期滑桥河作为备用水源点最后建设。六围水库灌区和罗聘坑水库灌区总灌溉需水量为244.39万m3/年。项目总投资10223.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

  ①基坑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后回用于施工场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③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由市政吸污车抽走运送至溪头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①施工过程中建筑材料(易产生扬尘)应采取密闭储存、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采用防尘布苦盖等措施。

  ②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减少地面积尘,定期对施工场地及周边地区进行洒水降尘,在施工车辆进出施工场地前要做好洒水降尘作业。

  ③施工机械应选用较为清洁的燃料,并设置尾气净化装置进行净化处理,对施工车辆定期检修保养,使尾气达标排放。

  ④各施工区完成后及时清扫施工区域,避免遗留弃渣、施工材料等产生扬尘;对临时土石方堆场进行夯实处理,采用篷布覆盖并及时回填,减少临时堆土遇大风天气时产生的扬尘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夜间(22:00~6:00)时段使用高噪声设备。

  ②施工单位应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其他的辅助施工设备,如低噪声振捣棒、低噪声商品砼泵送车等,对一些固定噪声源采取密闭隔音措施。

  ③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尽量减少夜间运输量;运输车辆穿越或经过居民区的路段,禁止鸣笛,减速行驶等。

  泵站设备正常状况下的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不需额外设置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机油、含油抹布手套贮存在危废间内并委托具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②施工过程应对剥离的表层土壤单独集中堆放,并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待施工结束后回用于绿化覆土或周围农业种植土。

  ③在满足项目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尽量节省占用土地,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项目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恢复施工点的植被和景观。

  ④严禁施工人员往河道丢弃、倾倒余泥、垃圾、废水或其他可能造成河道污染的物体。严禁污水直接排入河流

  ⑤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野生动物,应停止施工,并且施工人员应远离野生动物,以免对野生动物造成惊吓,待野生动物离开施工区域一定范围后,再进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