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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9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2点击数: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各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符合岗位明确的学历、学位、专业、户籍等要求;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岗位明确的年龄要求,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26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30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社会人员:40周岁及以下。岗位要求的年龄、工作年限等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认证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未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社会人员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博士后出站人员须为全职脱产博士后,于2024年6月30日前出站报到,且符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间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等。

  (1)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完整填写《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在“本人签字”处手签并扫描;

  (6)已取得的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证扫描件,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扫描件;

  (7)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学校就业部门盖章并注明培养方式)、所学全部课程成绩单扫描件(学校教务部门盖章)、英语四(六)级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符合留学回国人员申报条件的需提QY千亿球友会app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扫描件;

  社会人员还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材料、档案存档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将以上报名材料扫描打包(按序号排列,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发至指定邮箱(详见附件1)。

  (1)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如某一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按实际报名审查合格的人数进行考试。

  (3)报名人员对招聘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直接联系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人员办理参加笔试相关事宜。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组织形式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

  以发布的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材料要求另行通知。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若有应聘人员主动放弃面试,需在3日内提交放弃声明材料,同时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形式,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计算。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5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综合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考察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完成体检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派考察组进行全面考察。

  如应聘人员自行放弃招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将按照综合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和聘用手续等,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从资格审查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