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记者 董宏伟 通讯员 邹光德) 经逐级申报、审查、复核,苍梧县岭脚镇福传村、蒙山县文圩镇木护村等43个行政村,近日获评为2015年第一批市级生态村。
据悉,市级生态村考核标准包括经济水平、环境卫生、污染控制等六大方面共十五个细则,既包括生产生活垃圾定点存放处理、农药化肥使用、清洁能源普及等清洁乡村内容,也包括村民饮水安全、村屯绿化等生态乡村建设内容,其中工业污染物排放须100%达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垃圾处理率、群众满意度等指标所占权重高达八成以上。
依据《梧州市级生态乡村建设标准》,申报市级生态村必须已制定符合本地环境总体要求的村级建设规划和村规民约、经济发展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以及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在经审查、复核、公示等程序后,由相关部门授予“梧州市生态村”称号,颁发证书或牌匾。
有关负责人表示,开展生态村评选活动,旨在不断推进“美丽梧州·生态乡村”建设。我市计划在2017年前,推动苍梧、岑溪、蒙山、藤县完成50%的行政村创建市级生态村、80%的乡镇创建自治区级生态乡镇。2015年至2020年,全市计划安排818万元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扶持有关项目,进一步提升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今年,我市计划评出89个市级生态村。此外,全市已有5个乡镇申报自治区级生态镇、27个行政村申报自治区级生态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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