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时代新征程,构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体系,对于实现“双碳”目标、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体系包括目标体系、措施体系、支撑体系及保障体系,本文提出了构建上述四大体系的路径及措施。
气候变化是全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迫切需要全球共同努力,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人类活动带来的二氧化碳浓度的升高,是近百年来全球气候变化的主要影响因子。气候变化导致的热浪、强降水、干旱和台风等极端天气事件频发,对人类和生态系统造成了重大影响。在此背景下,我国明确提出“双碳”目标,彰显了中国的责任担当。新时代新征程,构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体系对实现“双碳”目标、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生态文明建设既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根本要求,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更是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手段。目标体系是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可以概括为如下五个方面。
全面提高农业水土资源质量。众所周知,水土资源是最基本的农业生产要素,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农业绿色发展能否实现、关系到农产品质量安全能否得到保障、关系到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能否得到满足等。这是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的核心。首先,实施农村水土资源保护工程建设。在全国范围内分区开展土壤改良、地力培肥和养分平衡,防止耕地退化,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在水土流失严重、坡耕地集中地区等特定区域,实施水土保持与坡耕地改造行动。在西北地区、东北地区西部、黄淮海地区等区域,改造升级现有灌溉设施,实施高效节水行动。在水资源过度开发地区,实施地表水过度开发和地下水超采区治理行动。其次,坚守耕地红线、水资源红线和农村生态保护红线,完善水土资源保护制度。加强农村水土资源保护的组织创新,建立农村节水节地目标责任制,实行最严格的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完善水土资源督察和责任追究制度,将水土资源保护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政绩考核,组织编制水土资源资产负债表。严格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制定责任清单,确保制度执行和责任落实到位。
全面提升面源污染防治成效。面源污染防治是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的另一个重要方面。为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应实行农业产地环境保护,坚持源头治理,从根本上消除污染源;防控工业和城镇污染向农村转移,禁止未经处理达标的工业和城镇污染物进入农田和养殖区。首先,构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机制,强化农村环境风险管控,加大对污染农村环境行为的处罚力度。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资金投入,列入财政预算,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提供资金保障。在现有农机合作社、病虫害统防统治组织的基础上,培育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服务组织,鼓励新型防治主体从前期投入品绿色化着手,注重生产过程的清洁化,以及农业废弃物的资源化等方面提供及时、有效服务。其次,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监管机制。健全投入品管理制度、农产品生产销售记录档案制度、农产品日常巡查检查制度,加强农业生产中各个环节的监管。开展企业污染排查整治,阻断污染物进入耕地的链条。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定期对农田、果菜、茶园等开展监测和抽查,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预警机制。
全面推动农业绿色低碳发展。首先,制定农业绿色发展的技术标准体系。按照农业绿色发展产地环境安全、生产过程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制定与产地环境、投入品、产中产后安全控制、作业机械和工程设施、农产品质量等相关的农业技术标准,为农业绿色发展提供遵循。其次,构建种植业与养殖业紧密联系的循环型生态农业模式。推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改进农业发展方式,推动种养业循环发展。实行化学投入品的减量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统筹农业资源与农副产品循环利用。以秸秆资源化利用、农用薄膜回收利用等为重点,实现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全面普及农村绿色生活方式。首先,以强化农村公共服务建设提升农民参与的积极性。树立绿色生活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鼓励村民自觉采用节能、节水、废弃资源回收利用等措施。完善新型乡村社区关系,发挥乡村社区服务的基本管理职能,由村委会组织开展村庄公共环境整治活动,鼓励村民积极投工投劳。开展农户庭院自清行动,确保村庄街头巷尾清洁畅通、房前屋后干净整齐、村容村貌美化。其次,引领村民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转变,提升文明意识。鼓励村民绿色消费,培育健康环保的生活习惯,形成节约、适度、健康的绿色生活方式。加强乡村社区文化建设,培育生态文明风尚,增强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首先,因地制宜选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模式。根据村庄空间分布特点,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推进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选择生活污水处理模式,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加快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因地制宜选择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和生活污水处理相结合的模式,保障厕所革命能够发挥实效。其次,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长效机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需要建立起长效机制,包括:以政府为主体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不同主体的参与机制、评估监督机制等。
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农村发展、农业升级、农民转型的行动指南,是引领农村迈向新时代的前进动力,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
首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强化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引领。注重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建设规划之间的有机衔接,建立健全功能清晰、精简高效的现代农业农村规划体系,把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放在重要位置;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以综合分析村庄地理区位、生态环境、村民意愿为基础,合理优化村庄布局、明确村庄分类;加快推进省市县落实主体功能定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城乡融合发展、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多规合一”。
其次,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健全空间规划体系,科学合理布局和整治乡村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空间。坚持底线思维,严格遵守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以及各类海域保护线划定范围,全面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切实守住国家粮食安全底线、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深入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构建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建设运营模式,强化乡村生活空间的人性化、多样化和现代化。严格保护生态空间,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加强自然和海洋生态空间保护,构建陆海统筹的生态安全格局。此外,立足新发展格局,深入推进城乡协调发展,持续促进产业、人口及各类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激发乡村发展新活力。
首先,立足于乡村独特的资源禀赋优势和农业发展基础,发展特色和优势农业,加快推进农业有机食品、绿色食品的认证,通过订单模式、社会化服务等途径,提高绿色生产技术采纳程度,以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与治理,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推动农业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
其次,充分利用农业、工业、信息等各类产业园区发展优势,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提高综合效益。淘汰落后产能,提升农产品加工的信息化、自动化水平,推动农产品精深加工,支持主产区农产品就地加工转化增值;加快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并充分利用农产品副产物和农业废弃物延伸出更多有益产品,实现资源化利用。
再次,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农村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和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依托农村独特的自然生态环境、丰富的人文旅游资源和浓厚的民俗风情,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文旅、康养旅游等新业态,实施乡村产业链供应链提升工程,积极打造休闲农业重点县、美丽休闲乡村,高质量推动乡村生态旅游。
首先,依靠科技创新,采取多元化赋能方式,推动生物工程、信息科学、新材料、人工智能、新能源等先进技术在农业农村中的广泛应用,创新乡村低碳生产生活新模式。明晰系统与部分、责任与义务,合理协调人与自然、城镇与乡村、乡村经济发展与农村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健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其次,将绿色发展融入农业产业、农村能源、乡村交通、农民生活等方面,积极推进绿色低碳化、便捷智能化的生产生活方式,因地制宜推动乡村清洁能源建设,深入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通过强化政策引导、落实目标责任,发挥市场主导作用,规范社会资本运作,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共同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氛围。
再次,坚持系统治理,以数字乡村建设为抓手,依托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健全生态治理系统平台,加强生态环境海陆空协调治理;同时,推动数字技术与乡村治理深度融合,建设乡村治理综合服务平台,着力加强基层治理、个人服务、法治建设等方面的数字化治理能力,实现治理的智能化、规范化和便利化。此外,把积极参与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村规民约的重要内容,适当拓展农业农村低碳生产生活的相关内容,赋予农民监管与被监督的权利与责任,突出农民的主体地位,激发农民的参与积极性。
首先,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提升监管、督察效能。统筹推进林长制、河(湖)长制、路长制、田长制,加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住建、财政等多部门协同联动,不断完善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管理管护、考核奖惩、工作保障等机制;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向农村延伸,培养专业化环保督察人才队伍,提升督察水平。
其次,健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制度。以健全系统化、科学化的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综合评价体系为基础,完善政绩考核办法,实行差别化的考核制度,实施不同目标导向的绩效评价体系。例如,对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根据其各自的主要目标建立评价体系,分别实施农业优先和生态保护优先的绩效评价。对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成绩突出和进步明显的省区、单位及个人给予相应奖励和宣传报道。继续探索科学化的核算方法,QY球友会官网深入做好自然资本核算、生态服务价值评估、生态产品价值评估,同时严格执行对领导干部的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离任审计。
再次,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理念,加强农村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完善农村环保法律体系,推动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构建覆盖省市县乡四级的统一综合执法平台;积极促进乡村生态振兴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提高农村居民地方依恋,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感和获得感。此外,深入推进农村生态文明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工作,开展一批国家生态文明示范镇和示范村,努力探索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样板。
首先,全面厘清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的综合比较优势,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实施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绿肥轮作、休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农业绿色生产技术以及节水、节电、绿色出行和低碳饮食等农村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的主观能动性。同时,制定相应的绿色生活标准,鼓励农村居民积极参与、自觉落实绿色行为,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
其次,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促进乡村生产生活方式转型升级。实施农业绿色发展、农村能源清洁、数字经济培育、公共文化建设等工程,健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以环境整治和民风建设为重点,扎实推进国家和省级文明村镇创建工作;通过乡村自治法治德治,加强农民生态环保意识,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大会、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村民自治形式对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开展解读与宣传,提升村民环保意识。
再次,要发挥数字赋能优势,以快手、抖音、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以及文化惠民送科技下乡活动等大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全面加强教育培训,开展科学种田、农村垃圾分类、低碳生活等专题宣讲活动,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生态环境保护的知识水平,提升农村居民生产生活低碳素养。
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复杂的、长期的系统工程,在明确目标体系、措施体系的基础上,需要构建一套系统有效的支撑体系,包括人才队伍体系、科技创新体系、资金保障体系,确保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实效。
首先,逐步建立完善的人才队伍建设制度。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具有情感与情怀、能力较强的人才队伍提供保障。为此,应围绕识才、育才等制定政策和制度,解决人才队伍的数量与质量问题。实施人才培养工程,制定专业技术人才进修、培训制度,提升基层人才队伍的专业技术能力;同时,搭建人才队伍发挥作用的平台,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支撑。
其次,建立优化人才激励政策体系。为有效激发人才服务于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及创造力,建议出台符合新发展阶段乡村人才振兴特点的相关政策和制度,对人才编制、流动、激励和创业资助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构建人才安心乡村、扎根乡村的长效机制,使献身乡村振兴的基层人才在政治上有奔头、经济上有甜头、工作上有干头;同时,着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在不同层面开展农村生态文明建设领军人才、优秀人物等先进典型的评选,提升人才的存在感、成就感,以更好地服务于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首先,树立科技创新支撑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各级政府应通过相关政策措施加大对基层农业科技创新活动的支持力度,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环境,激发各主体参与科技创新资源配置和利用的积极性。通过构建包括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在内的多元化研发体系,强化农业基础研究,全面升级农业应用技术,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和原创性重大成果突破,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其次,建立推动重大科技创新的奖励制度。围绕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科技创新奖励的精准度和聚焦度,更好地发挥科技创新成果对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支撑带动作用,进一步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加大获奖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一种崇尚科学、鼓励创新、开放协作的良好氛围,切实激发科技工作者、创新型企业、科研平台的创新活力和创新热情。此外,应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畅通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应用于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路径,提升科技成果的转化率。
首先,加大财政投资力度,建立相应的增长机制。在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中,应发挥好财政政策的积极作用,明确目标导向,做好财政资金“存量”和“增量”的文章。充分利用好涉农资金管理与使用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村支持保护制度。持续提高财政投入的强度和精准度,建立健全各级政府农村投入增长机制,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其次,创新投融资机制,满足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资金需求。为解决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资金需求量大的难题,应鼓励财政与社会资本共同建立不同类型的基金,并强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引入市场化运行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再次,加强资金使用效率的评价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针对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中资金投入低效甚至无效的问题,建议加强资金使用效率的评价管理。为此,应根据不同区域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实际,确定适宜的评价方法,选择适宜的评价单元,聘请第三方开展评价,从中甄别出存在的关键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精准对策,全面提高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率。
保障体系是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确保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实效并保持可持续性的关键所在。保障体系建设需要从组织、制度、法律法规等领域展开。
首先,加强党对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应深入学习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以其为新发展阶段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以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思维逻辑,全面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高质量推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同时,应将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作为自己的使命当担,任务所在,全力推进乡村振兴。特别是农村党支部,应充分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充分调动留守在农村的党员干部、退休教师以及返乡居住的干部职工、务工返乡农民工的积极性,通过他们的言行影响周围群众。
其次,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相关专业的理论学习。推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不仅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专业任务,而且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政治任务。为此,建议各级党组织在加强学习习生态文明思想的同时,注重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通过专业知识的学习,提升自身的专业管理能力、专业决策能力、专业服务能力,以更好地服务于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首先,完善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体系。新阶段新征程,构建新发展格局,应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完善体制机制,着力建立并完善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体系,形成制度激励与制度约束相协调的推进方式。为此,建立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的指标体系,开展不同层面党政领导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实绩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到地方发展、个人政绩评判之中。同时建立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制度,不同层面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应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年度工作的推进情况,特别是工作总体完成情况,还存在哪些方面尚未完成,对这些没有完成的情况进行原因说明,并提出后续的推进措施等;同时,将报告情况进行公开,接受群众对各级政府的监督。此外,围绕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领域,制定详细的负面清单,并按照制度化、公开化、信息化要求,建立信息公开机制、质询评议机制、重大决策留痕机制、违反负面清单事项直报机制,以及严厉的问责机制等有效监督机制。
其次,建立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应基于新发展阶段的新特点、新问题、新趋势,找准着力点,构建有利于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长期存在的“重建设轻管理”问题,确保基础设施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建立与完善运营管护机制、监督机制、评估机制。同时,在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中,应建立有效的参与机制,以调动农民的主动性、积极性,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
首先,推动相关法律法规落地。《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已于2021年6月开始实施。建议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其全方位落地,并注重执法质效,加强法律落地情况的监督检查,以提高法治保障。同时,建议围绕上述法律,及时制定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配套法规,聚焦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及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为乡村振兴及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其次,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围绕新发展阶段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领域及实施路径,系统梳理已有的法律法规,对彼此之间存在的冲突甚至矛盾之处、重大事宜的遗漏之处,进行修改、补充、完善,以提升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权威性,更好地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再次,制定新的法律法规,弥补农村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法律空白。针对农业农村绿色发展缺乏统一的法律这一问题,建议制定一部完整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绿色发展方面的法律,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律遵循。
【本文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环境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本文系中国社会科学院“长城学者资助项目”的阶段性成果;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应用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林珊对此文亦有重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