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Y球友会网站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须“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提出“必须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完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制机制”。绿色生态是河池最大的品牌优势,也是促进高质量发展最宝贵的财富和核心资源。河池市两级法院要深刻领会和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重大原则、重大举措、根本保证,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现代化,把改革部署转化为全面推进绿色发展先行试验区建设的强大力量,为攻坚提质建设“六新河池”、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河池篇章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人民法院既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第一要求。全市法院要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法治思想和习生态文明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改革路径、发展部署的谋划与贯彻落实党中央指导方针、战略决策紧密结合,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要坚持党对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把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置于党和国家中心大局中去谋划,把“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落实到环境资源审判全过程各环节,努力做到党委工作部署到哪里、司法工作就跟进到哪里,经济社会发展到什么阶段、司法服务就跟进到什么阶段,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需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要坚持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一体推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环境资源审判铁军,为推进环境资源审判现代化提供有力队伍保障。
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指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新时代党治国理政新理念新实践的重要标志,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全市法院要着眼服务大局,发挥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职能作用,将法治融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的各领域各方面。深化环境资源审判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改革,促进刑事追诉与民事赔偿、行政履职依法协同。坚持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严厉打击暗管偷排、跨域倾倒、排污监测数据造假、环境监管失职渎职等突出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严惩乱砍滥伐森林资源、乱采滥挖矿产资源等污染环境和破坏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服务河池国家级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依法惩治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非法贩运与贸易,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生态环境。依法审理环境资源行政案件,兼顾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及修复,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职责。严格落实民法典绿色原则,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法律法规,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采用预防性司法措施,强化对节约资源、循环利用的司法指引,加大对环境污染、生态环境破坏行为的惩治力度,依法适用刑事制裁、行政处罚、损害赔偿、修复补偿,适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技改抵扣”“劳务代偿”等裁判执行方式,探索引入“认购碳汇”的替代性修复措施,促进生态系统及时有效恢复,以严格公正司法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护航河池蓝天碧水净土“高颜值”。主动延伸司法职能,服务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围绕河池构建“2+5+N”现代化产业体系等对司法提出的更高要求,深入思考探索司法服务保障“先行”在哪、“示范”在哪,在司法服务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东巴凤国土空间绿化试点、水网先导区建设、林业碳汇试点等工作中积极担当作为,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河池建设绿色发展先行试验区,让绿色转型的步伐行稳致远。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全市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发挥行政机关、基层组织、行业协会在化解环境资源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建设。加强跨域司法协作,紧密结合河池作为西部陆海新通道、连接北部湾经济区与黔中经济区的重要节点城市的实际,服务流域区域系统保护和协调发展。深化与贵州省黔南州等周边地区的司法协作,加强红水河、龙江河、盘阳河、刁江等重要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司法保护,探索推进西南岩溶公园、中国乐业-凤山世界地质公园、罗城国家地质公园、拉希国家湿地公园等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协同治理,实现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林(田、河、湖)长制”与“法官进网格”紧密结合,依托“三官一律”“一村一法官”“无讼村屯”创建等活动,建立联合巡查机制,汇聚环境资源保护合力,努力把生态环境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依托“一站式”解纷服务平台,发挥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仲裁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作用。鼓励支持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生态环境资源矛盾纠纷化解,大力支持城乡基层群众组织参与,拓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第三方参与生态环境资源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渠道,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习指出,“我们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所想、所盼、所急,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人民群众是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目的就是要维护人民群众的整体和长远利益。全市法院要进一步加大环境司法审判的公众参与,打通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司法需求的“最后一公里”。探索建立全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专家库,探索吸纳林业、环保、国土等领域专家组建环境资源审判专家智库,充实环境资源审判人民陪审员力量并发挥其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便民利民视角出发开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结合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人文遗产地等重点区域,建设集巡回审判、生态修复、宣传教育、综合治理等功能于一体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用心用力用情守护良好生态环境这一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深入开展环保法治宣传“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将法治宣传与司法公开、以案释法与司法便民、普法与科普相结合,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生动阐释“小案件大道理”。积极开展巡回审判,通过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及时发出司法建议等措施,不断加治宣传力度,努力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以群众可感可及的方式,促进全社会法治意识和环保意识不断提升。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全市法院要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改革,扎实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现代化,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审判自觉,不断擦亮河池“山清水秀生态美”金字招牌,在河池建设绿色发展先行试验区中不断展现法院新担当、新作为,贡献更多司法智慧,提供更强法治力量!
原标题:《院长谈 邓诗中:扎实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现代化,以有力司法护航“生态秀美新河池”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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