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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乡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发布时间:2024-10-18点击数:

  农村基础设施,特别是乡村道路是改善民生、发展经济和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当前,我国正在按照中央关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各省市自治区正在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同时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乡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发展不平衡。千亿球友会在发达地区城市周边的乡村,道路建设较为完善,而偏远的农村的道路建设则相对滞后。例如,“十三五”期间,成渝中部的内江、遂宁、自贡、资阳四市累计完成农村公路投资106亿元,占全省农村公路投资的6.92 %;新建(改)农村公路1.5万公里,占全省新建(改)公路的11.11%,与四市乡村人口占四川乡村人口26.6%比较差距较大。这四市农村公路总里程3.7万公里,占全省农村公路总里程的10.51%。

  二是部分地区乡村道路状况亟待改善。改革开放已经四十多年,与城市交通便利相比,部分农村地区道路及出行条件仍不尽如人意。例如,2020年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宣布:“2019年四川提前一年实现乡乡通油路、村村通硬化路,基本解决了广大农民群众出行难题”,但要实现村村都通硬化路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主要体现在有的行政村与自然村社之间相距4、5公里,而村村通仅仅是通的村委会,基础设施供给不均衡,村民出行交通保障依然不足。例如,在川中丘陵地区调研时,一些村社反映他们村组上的一条简易道路,由于资金缺乏,修建的泥结碎石路遇到下雨时,汽车和行人在泥泞路上行走十分艰难。

  三是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滞后。在广大农村地区,农民居住相对分散,农村厕所、饮用水、供气、垃圾、污水处理等设施建设相对落后,垃圾随处丢弃和污染环境现象突出。在医疗健康、养老服务、住房保障等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上,短板明显,与美丽中国建设、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差距较大。

  一、加快乡村振兴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确保规划持续性和连贯性。按照国家乡村振兴的部署,加强乡村道路等农村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规划设计,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乡村振兴领导责任、管理责任和工作责任,制定乡村振兴建设行动计划,统筹推动农村人居环境、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便利化工作,确保省级、市级、县级、乡村级层层落实,不断提升乡村基础设施的供给,让广大的偏远地区农村农民享受改革开放的红利。

  二、加快财政支持力度,统筹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公路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要深入基层、深入乡村,特别是偏远乡村,全面了解乡村振兴建设中村民出行的问题和困难。对尚未实现“通村达社”的乡村进行摸排,确保底数清、情况明。财政要加大向中西部地区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滞后的倾斜力度,围绕“户户通”这个目标,发挥农村公路建设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资金筹措机制作用。出台专项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意见,为乡村振兴道路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同时,积极发挥制度优势,优化国土空间优化布局,加强农村土地整理,加快居民集中安置点建设,完善包括道路在内的医疗、养老、污水、垃圾处理等公共设施供给。坚持“户集村收、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治理模式,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得到及时收运处置,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通过东部支持西部、发达地区支持欠发达地区等对口援建、帮扶的方式,汇聚更大力量、更有力、更有效的举措,加快落后地区乡村振兴建设中道路等公共设施建设。抓实落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各项政策,让广大农村农民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同时,支持与农业环境基础设施改善、数字农业的智能设备、设施及芯片的研发,对创新型研发企业实行税收抵扣,明确数字农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措施。制定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为缩小城乡差距和乡村振兴提供支撑。

  三、加快数字农业发展,统筹推进农村集约化、产业化、规模化。将数字农业发展与促进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集约化、规模化结合起来,制定财政、金融支持数字农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财政、金融支持数字农业的具体措施,这包括通过创设财政贴息、补贴和人民银行的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支持金融机构创新数字农业的信贷、保险等产品,为数字农业稳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同时,制定支持数字农业促进乡村振兴的具体措施,鼓励数字农业经营主体探索可持续经营、可持续发展的有效路径。加强乡村振兴计划工作督查,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依据职责,加强农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不被挪用和资金使用合理、合法、合规。纪委监察及政府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重点围绕中央有要求、文件有部署、地方有安排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落实情况的督促和检查,对违规向村民摊派建设的行动,加大处罚力度,确保制度和规定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