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国家制定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药品目录的相关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按照规定予以支付。
国家医保局自2018年组建以来,建立完善了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医保药品目录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将符合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等基本条件的药品纳入医保药品目录。
甲类药品是指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确切、同类药品中价格或治疗费用较低的药品。参保人使用这类药品时,可以全额纳入报销范围,之后按规定比例报销。
乙类药品是指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确切、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或治疗费用略高的药品。参保人使用这类药品时,需要个人自付一定比例,剩下的部分纳入报销范围,再按规定比例报销。
(七)酒制剂、茶制剂,各类果味制剂(特别情况下的儿童用药除外),口腔含服剂和口服泡腾剂(特别规定情形的除外)等;
第一步:进入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QY球友会网站点击微服务→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查询,进入查询页面。
第二步:输入具体药品名称,点击搜索,即可了解该药品是否在医保目录范围内、所属药品分类以及具体报销类别等详细信息。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药品分类或医保报销类别进行筛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