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习多次强调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这是在国际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国内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大背景下对科技发展提出的更高目标和要求。从世界科技强国的建设实践看,一个国家科技要立起来强起来尽管有不同的路径选择,但无一不是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在创新实践中不断积累创新能力。如果一味地依附外国的技术和资本,那就难免陷入“中等收入陷阱”。因此,我国的科技发展要继续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四个面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是一个从量的累积到质的跃升的过程,它是在创新实践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因此,不能急功近利,必须夯实科技发展的基础。一是大力增加研发投入。近年来,我国的研发投入增长较快,2019年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2.23%,但与发达国家2.5%的平均水平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要继续增加财政科技投入,通过各种有效激励政策引导全社会增加研发投入;同时,优化财政科技投入结构,重点支持基础前沿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社会公益研究等,提高财政科技投入绩效。二是建设创新型人才队伍。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我国的人力资源和研发人员总量已经居世界首位,但人才结构尚需优化,高层次人才十分短缺。要立足培养本土人才,不拘一格引进海外人才,优化人才成长环境。深化科技与教育的融合,把创新教育贯穿于教育全过程,建设高水平创新型人才队伍。三是培育世界一流的创新主体。我国的创新主体总体上创新能力有了很大提升,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比如,在去年发布的泰晤士世界大学排名中,中国只有1所进入世界前20名,美国有14所。在科睿唯安发布的2020年全球创新型企业100强名单中中国只有3家,美国39家,日本32家。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增强创新主体活力,提高创新主体持续创新能力,培育一批世界一流大学、一流科研机构和一流企业。四是强化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大科学时代需要大科学装置,没有世界一流的科技基础设施就不大可能取得世界一流的科技成果。因此,要根据国家战略需要,同时考虑财力可能和轻重缓急,有序布局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按照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排名,我国的创新指数位列世界14位,基本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但我国仍然缺乏重大科学发现和原创性技术,原始创新能力不足是最大短板。这与长期以来基础研究投入不足有直接的关系。主要发达国家的基础研究投入占全社会研发投入的比重一般在15%左右,而我国尽管近年来基础研究投入有了大幅增长,2019年这一比重只有6%。因此,提高原始创新能力首先要增加基础研究投入特别是应用基础研究投入,因为问题和需求导向的应用基础研究是最有可能产生重大突破的领域。政府要通过财政资金和税收优惠等政策工具引导地方和企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形成以财政资金为主导的多元化的基础研究投入机制。其次,对从事基础研究的机构和人员加大稳定支持的力度,完善科研设施条件,改善科研人员待遇,建设高水平基础研究队伍。第三,完善基础研究评价机制,突出原创导向。基础研究周期长、风险大、具有不可预测性,因此,对从事基础研究的机构和人员的评价要更加注重长期评价、成果质量评价、同行评价、代表作评价、学术贡献评价等,避免只重数量和短期评价的错误导向。第四、开展“从0到1”的挑战性研发。美国在2019年发布的联邦研发预算重点备忘录中提出须继续支持大胆的思路和潜在的变革性研究。日本推出了登月型研究开发计划,从全球吸引顶尖研究人员,并采取灵活的管理方式开展挑战型研发。我国要通过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的创新鼓励原创性的基础研究,打造先发引领优势。
关键核心技术是国之利器和产业命脉,谁掌握了关键核心技术谁就站在科技和产业制高点。尽管我国在高铁、核电、移动通讯、高性能计算等领域攻克了一大批关键核心技术,但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改变,主要表现在底层基础技术、基础工艺能力不足,工业母机、高端芯片、基础软硬件、开发平台、基本算法、基础元器件、基础材料等瓶颈突出。关键核心技术缺乏依然是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制约。因此,必须提高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做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确保产业安全和国家安全。一是在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需求的关键核心技术领域采取新型制,发挥我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重点攻克“卡脖子”技术问题。二是创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组织方式,通过设立重大科技专项、组建产业技术联盟、建立新型研发机构等方式力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重大突破。三是发挥企业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的主体作用,政府要根据关键核心技术的性质发挥主导或引导作用,尽量不要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大包大揽”。
战略科技力量是指维护国家安全、满足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科技力量。国家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中央企业等创新主体都具有战略科技力量,且发挥了重要的战略支撑作用。但也要看到,现有的战略科技力量目标不够清晰、组织方式不够有效、力量不够强大,不能完全适应国家战略需求。这就要求我们以国家实验室建设为抓手加强战略科技力量。国家实验室要以实现国家使命和战略目标为导向,以原始创新为核心,以开展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学科交叉研究为主要方向,以大科学装置为支撑,以大科学团队为骨干,主要在核技术、激光技术、量子技术、新一代通讯技术、生物技术等战略科技领域进行布局。对于国家重点实验室,要以加强战略科技力量为导向进行重组,解决部分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小、散、弱等问题。建立对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稳定支持的机制,培养造就一支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战略科技队伍。
从科技投入和产出来看,企业已经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2019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的比重达76.4%,企业在国内发明专利申请中所占比例达65%。但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还不够强,主要表现在企业研发投入强度、企业新产品销售占比还比较低。2018年,高技术制造业研发投入强度为2.23%,大中型工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与主营业务之比为23.6%,与发达国家企业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因此,要继续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大力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一是加大企业研发投入的税收抵扣力度,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设立研发机构。二是对新产品消费给予税收抵扣或优惠,鼓励企业开发新产品和用户使用新产品。三是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争取对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实现全覆盖。四是设立专项资金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五是大力培育创新领军企业、独角兽企业,强化行业创新领军企业作用,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营造产业创新生态。六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支持国有企业扩大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鼓励国有企业逐渐退出竞争性领域,加大对国有企业创新考核的比重,加大对新兴前沿技术领域投资,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七是吸引跨国公司在中国投资设立研发机构,对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开展创新活动实行国民待遇原则。
对于后发国家或地区来说,在技术引进的基础上消化吸收再创新是一条创新捷径,日本、韩国等后发国家正是通过这一路径建成世界科技强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行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大量引进大量国外先进技术,部分领域做到了消化吸收,促进了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但应该看到,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存在重技术引进轻消化吸收的倾向。比如,我国规上工业企业技术引进与消化吸收经费的比例2018年约为5.1:1,而日韩等国家用于技术引进与消化吸收经费的比例在1:3左右,部分重点领域甚至高达1:7。这就导致我国很多企业没有形成内生的技术能力,部分技术领域陷入引进-落后-再引进的恶性循环。因此,必须把技术引进与消化吸收有机结合起来,提高二次创新能力。一是大幅增加对引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投入力度,引导企业更加重视消化吸收再创新。二是根据产业需求和专家论证意见,编制重大关键引进技术消化吸收清单,通过产学研等方式协同攻关。三是在互利共赢基础上加强与外国企业的研发创新合作,在合作中学习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竞争已不再是单个主体之间的竞争,而是上升到体系的竞争,因此,单独提升某类主体或某个领域、某个环节的创新能力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完善创新体系,提供体系化创新能力,以带动创新能力整体提升。一是以市场机制为纽带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产学研战略合作和协同创新,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缩短研发周期,提高创新效率。二是集聚创新资源打造全球、全国和区域性创新高地,加强区域协同创新,推动区域创新一体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三是对于具有产业化应用前景的科技领域加强全链条一体化设计,打通基础研究、技术创新、产业化示范应用各个环节,建立完整的创新链和产业链。四是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树立科学的管理导向、计划导向和评价导向,加快政府职能从科技管理向创新治理和创新服务转变,推进科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五是以国际视野谋划科技创新,利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强国内外协同创新,积极参与或主导设立国际科技组织,主动发起国际大科学计划或工程,建立全球科技创新共同体和中国-东盟、“一带一路”、中国-欧盟等区域科技创新共同体,推动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美好愿景。
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原载于《经济要参》2020年第5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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