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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农村自建房!11部门联合出台方案!
发布时间:2024-09-23点击数:

  1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等11部门印发《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专项推进方案》(下称《方案》),要求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加强农房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农房建设品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方案》提出,到2025年,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得到有QY千亿球友会app效保障,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任务全面完成,存量农房安全隐患基本消除,农房建设管理法规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农房建设技术标准体系基本完善,农房建设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升,农房功能品质不断提高,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保护利用传承取得显著成效,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围绕目标,《方案》提出七方面重点任务,包括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深入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善农房建设管理法规制度、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提高农房建设品质、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育和管理、推进农房建设管理信息化建设。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要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指导各地细化分类整治措施,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引导产权人或使用人在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基础上,通过维修加固、拆除重建等工程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鼓励各地出台配套支持政策,结合旧村整治、新村建设、农村地质灾害隐患整治等工作,统筹实施整治。加强农村经营性自建房的信息共享工作。加强农村房屋消防安全管理。

  在加强农村经营性自建房管理方面,根据《方案》,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材料。探索建立农村房屋安全体检和安全保险等制度。

  在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方面,《方案》要求充实基层监管力量,依托乡镇既有管理机构,实施全过程一体化统筹管理。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要求,落实审批部门监管责任,通过部门联动实现农村房屋建设闭环管理。建立常态化的农村房屋安全巡查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隐患。

  根据《方案》,乡村建设工匠纳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编制乡村建设工匠职业技能标准,加强工匠培训和管理,提升乡村建设工匠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因地制宜推行农房建设合同范本,规范建房行为。建立乡村建设工匠名册管理制度,开展乡村建设工匠信用评价,推动建立农房建设质量安全“工匠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