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支持纺织服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东莞市支持食品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文件精神,现组织2024年东莞市制造业企业强内需扩市场项目(食品饮料企业、纺织服装企业)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东莞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食品饮料企业(统计代码13、14、15)、纺织服装企业(统计代码17、18)。
(一)企业举办新品发布会、宣传推介会、订货会等强内需扩市场促消费活动(须有特定的活动主题、时间、地点,企业自身展厅常规商务接待不属于支持范围),活动在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举办。由于结算存在跨年度情形,票据可延后至2025年1月。
对我市规模以上食品饮料及纺织服装企业举办新品发布会、宣传推介会、订货会等强内需扩市场促消费活动按照实际投入的场租及会场搭建费用给予不高于50%支持,每家企业最高资助50万元。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企业登陆“企莞家”网站()进行网上申报,网上填报有关表格并上传有关附件证明材料。
申报时间为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当天24时系统端口自动关闭),并于2025年1月24日前提交两份纸质材料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请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要求,积极发动辖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做好申报指导和配合做好项目审核工作。
受资助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并自觉接受工信、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在履行职能过程中,需要受资助单位提供有关数据或信息的,受资助单位应积极配合,及时提供完整、真实的数据信息。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奖励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委托推荐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奖励项目申报,严禁对项目申报收取任何费用。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违规干预、插手项目立项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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